关于聊城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期间暂停有关业务的公告
为加快聊城市医保信息化建设,向广大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、方便快捷、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,聊城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于2020年12月11日20时至12月18日8时,由人社专网迁移至医保专享云数据中心。在此期间,信息系统进行停机切换,暂停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及医保电子凭证、社保卡等相关业务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全市医疗保障部门暂停业务
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;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;住院、长期护理保险、门诊慢性病、普通门诊的联网登记和结算报销业务;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业务;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的交易业务;单位、个人网上服务业务;“聊城医保”小程序、“爱山东APP”和“我的聊城APP”中的医保服务事项;各级医保服务大厅自助一体机服务等。
二、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暂停业务
人社个人网上服务大厅业务;自助一体机服务;“聊城人社APP”社保服务。
三、全市税务部门暂停业务
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业务(可办理已参保登记居民2021年度医保缴费业务)。
四、停机迁云期间有关事项
(一)本地住院(含长期护理保险)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入院的,由就医医院先手工办理入院登记手续,待业务恢复后在系统内进行补录;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出院的,由医院进行挂账,待业务恢复后补办结算报销手续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停机期间住院的,由就医医院核实身份后落实“先诊疗、后付费”政策,系统恢复后补办结算报销手续时支付个人负担费用。
(二)门诊慢性病就医慢性病患者尽量提前备药。对于确需在停机期间购药、治疗、检查的参保人员,由个人全额垫付费用,待医保系统恢复后,持单据到就医医院补办联网报销手续,并由医院退还个人垫付金额。
(三)省内或跨省异地就医
1、我市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到省内或跨省异地就医(1)在停机期间异地就医无法联网备案的,参保人可电话联系当地医保部门手工登记,就医时个人全额垫付费用,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(享受异地联网报销待遇)。(2)已备案参保患者在停机期间入院的,由就医医院在系统恢复后在系统内补办联网登记手续。(3)已备案参保患者在停机期间出院的,由医院进行挂账,系统恢复后由医院补办结算报销手续。(4)在停机期间异地门诊慢性病取药、治疗或检查的,个人全额垫付费用,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(享受异地联网报销待遇)。(5)停机期间因就医地相关规定无法补办住院联网登记、报销手续的,或参保患者自愿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,由患者个人全额垫付就医费用,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(享受异地联网报销待遇)。
2、异地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到我市就医(1)已备案参保患者停机期间在我市入院的,由就医医院在系统恢复后在系统内补办联网登记手续。(2)已备案参保患者停机期间在我市出院的,由就医医院进行挂账,系统恢复后由医院补办结算报销手续。(3)在停机期间异地门诊慢性病取药、治疗或检查的,个人全额垫付费用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。(4)根据参保人意愿,要求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,就医医院要及时提供报销所需材料,并按需出具相关证明。
(四)参保人使用社保卡、医保电子凭证在药店购药的,应提前做好准备。
五、迁云停机期间,各级有关部门开通业务咨询电话,在线回复参保人咨询反映事项。
六、2020年12月18日8时系统恢复正常使用,给广大参保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。
附:各部门咨询电话
聊城市医疗保障局
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
2020年12月7日
附件:
各级有关部门咨询电话